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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己开的艺术培训机构,转入到另一个机构是要签订什么合同呢?

来源:https://www.xinbizhi.net 时间:2024-05-05 编辑:admin 手机版

一、我自己开的艺术培训机构,转入到另一个机构是要签订什么合同呢?

根据你介绍的情况,这既不属于入伙,也不属于合伙,而是属于合作,应该签订项目合作合同。至于合同条款,应以双方商定的主要内容为约定条件,再加上合作期限、利润分成、税款负担、职位设立、违约责任及合同纠纷解决方式,还有合作期满的善后事宜为主,必须详尽列出,必要时可另加附件。

二、如何签署文艺晚会合作协议

项目合作协议范本

甲方:

乙方:

甲、乙双方本着诚信、互利的原则,就甲方产业项目合作开发达成如下合作意向:

一、项目内容简介

1、开发项目名称:

2、乙方合作意向:

3、乙方合作方式:

二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
1、甲方负责项目的规划、设计、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;

2、甲方负责项目的报建报批手续;

3、甲方负责项目征地的相关手续;

4、甲方负责向政府争取项目可争取到的优惠政策;

5、如项目是甲、乙双方合资建设,甲方享有对项目建设合程管理的权利;项目建成后甲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;

6、如项目是乙方独资建设,甲方对项目建设中的乙方实施情况享有建议权、审议权和监督权。

三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
1、乙方根据项目投资要注,负责资金落实到位;

2、乙方根据项目的规划和设计要求,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实施;

3、在项目建设正式协议书签定之前,乙方享有对该项目咨询、论证、实地考察的权利,甲方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;

4、如项目是甲、乙双方合资建设,乙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。

四、其他事宜

1、该协议书仅为合作意向,其合作方式,投资额度等待双方进一步考察协商后,签定正式《项目合作协议书》;

2、甲、乙双方的责、权、利在《项目合作协议书》中作全面的约定;

3、甲、乙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、有效、合法。

甲方: (签章)

日期: 年 月 日

乙方: (签章)

日期: 年 月 日

三、国企的人事管理制度

第四章 人事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一百零二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,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、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,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,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。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。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(雇)用合同。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,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。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劳动人事部,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、员工的培训、奖惩、劳动工资、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,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、聘用、商调、解聘、辞职、辞退、除名、开除等各项手续。 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、下属公司、企业,用人实行定员、定岗。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、企业的设置、编制、调整或撤销,由总经理提出方案,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。 第一百零八条 下属公司、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、编制、调整或撤销,由经理提出方案,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。 第一百零九条 因工作及生产,业务发展需要、各部门、下属公司、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,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、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,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。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,一律报总经理审批。 第一百一十条 下属公司、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,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,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,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。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。 第一百一十一条 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,供总经理参考。 第三节 员工的聘(雇)用 第一百一十二条 各部门、下属公司、企业对聘(雇)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,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,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,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,真正做到按需录用,择才录用,任人唯贤。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,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。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,一律脱离原级职别,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。 第一百一十五条 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: 1.总经理,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; 2.副总经理、总理经助理、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,部门主任(部长)及下属公司、企业经理,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; 3.部门副主任(副部长)、下属公司、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,由总经理聘任; 4.其他员工,经总经理批准后,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、企业经理聘任。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。 第一百一十六条 各部门、下属公司、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,按如下原则办理。 1.先在本部门、本公司、企业内部调整; 2.内部无法调整的,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。 3.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,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,报总经理批准后,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。 第一百一十七条 新聘(雇)员工,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“雇用员工审批表”和“员工登记表”,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,拟定工作岗位,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,符合聘雇条件者,先签试用合同,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。 第一百一十八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,必须先接受培训。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,了解公司情况,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。 员工试用期间,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。 试作期间的工资,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。 第一百一十九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,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,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,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,报总经理审批。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(雇)用合同;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。 第一百二十条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、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。报劳动人事部备案。 第四节 工资、待遇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、待遇。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。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按照“按劳取酬、多劳多得”的分配原则,根据员工的岗位、职责、能力、贡献、表现、工作年限、文化高低等情况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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